工程质量有问题需要搜集建筑工程合同,人证,物证等。预防工程质量问题发包人应当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引起充分重视,保存好施工过程中的书面证据,应对质量不合格标准有个专业的认定,要习惯使用书面沟通方式等。
一、建筑工程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
建筑工程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
1、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标的物质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与其市场上其他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求。
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多种多样的。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为满足发包人建设一项与其他建筑物不一样的建筑物订立的标的物是特定的建筑物。
二、工程承包方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工程承包方注意事项如下:一、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二、严格审查发包人签约主体资格、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三、使用准确术语来表述工期、质量、造价等施工合同重要条款的约定。四、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避免使用含糊不清易产生误解或歧义的表述。五、合理限制三方协议、债权转让协议在分包合同中的应用。六、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七、尽量将不可抗力条款进行量化。八、运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系数。九、积极敦促发包人办理施工合同变更备案手续。
三、房屋质量有问题怎么投诉
房屋质量投诉的方法如下:
1、房屋质量的保修期没过的,可以找当地质检站进行投诉;
2、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3、可以和开发商进行协议解决;
4、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开发商,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
一、房屋质量检测标准如下:
1、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和有关专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建设完毕;
2、各专业主管部门对归口管理的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验收资料齐全;
3、建筑渣土、施工机具和各类临时建筑等全部拆除清运完毕,达到场清地净;
4、具备实行封闭式物业管理的基本要求。
二、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标准如下:
1、因为房屋主体结构质量有问题未达到要求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定没有达到标准,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该赔偿;
2、因为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了买受人正常的使用和生活居住,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3、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可以维修的话,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如果没有维修,要给予赔偿。
综上所述,房屋质量的保修期没过的,可以找当地质检站进行投诉,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可以和开发商进行协议解决,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开发商,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等方法投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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