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到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或者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投诉交警。
法律依据:《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资格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已取得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的交通警察,离开交通事故处理岗位1年以上,重新回到交通事故处理岗位工作的,应当进行重新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恢复原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等级。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公务员年度考核,对交通警察交通事故处理资格进行年度考评。考评合格的,资格证书在下一年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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