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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毒品的定义

2020-07-24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毒品是指鸦片、吗啡、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大麻、可卡因等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物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吗啡、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大麻、可卡因等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物质。这些物质对身体和心理都有极大的危害,容易导致成瘾、健康损害、人格和伦理道德上的堕落,严重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安全。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涉及毒品犯罪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以非法持有、贩卖毒品为例,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超过“最低限额”或者非法贩卖毒品的,构成贩卖毒品罪,最高可判处死刑。而非法持有毒品数量在“最低限额”以下的,仅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也要受到刑事处罚。

毒品犯罪的法律责任主要由谁承担?毒品犯罪的法律责任主要由刑事犯罪行为人承担。同时,如果毒品犯罪是在企业、单位范围内发生的,相关责任人员也要承担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毒品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物质,涉及毒品的犯罪行为是严重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安全的行为。我国法律对毒品犯罪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加以惩处,为维护公民和社会的安全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条 非法持有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可以处罚金或者管制;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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