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是的,但不绝对。购房合同、购房、房产证名字必须是统一的。如果是贷款的话,银行借款合同上的抵押人也要统一,否则不予办理。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跟合同上的名字一致的,但如果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你可以申请以共有人名义加入,在领证的时候再领一个共有权证。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希望房产两人共有的话,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同时双方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在出现财产纠纷时就可以进行合理分割了。可能的例外是:如果婚前购买商品房是全额付清的话,当提出产权共有时,可以在合同上写上两个人的签名,办理房产证时,就可申请共有产权证;但如果是贷款买房的话,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其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房产证的产权人是根据购房合同的主体来定的,所以必须是同一个人,或者是几个人共同共有。得看具体情况,尤其是合同网上备案的。要在房产证上增加共有人,需要换新合同。如果原合同已备过案,应由开发商申请撤回,改签新合同后重新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依照规定签了购房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变更名字的。但是,如果完成网签和备案一定更名的,则需征得开放商的同意,撤销现有购房合同,并和新的购房者签约重新备案。重新备案是否能通过则会受到多种因素,比如买受人的购房资格等。因此提醒大家,买房不是小事,为了省去不必要的麻烦,买房人在准备改名时还是要考虑清楚。已经按揭的房屋是无法办理更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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