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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一定要给员工一份吗?

2021-04-30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没有将一份劳动合同给劳动者,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劳动合同是生效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给自己一份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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