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构成违约,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在时效内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应支付价款。
法律分析
1.在实践中,出现着大量发包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此时,如果建设工程合同的双方就彼此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都已经进行了详细的约定,那么发包人就应该支付相应的款项。如果不付款是由于发包方自己的原因导致的,那么发包方没有理由不支付工程款,否则构成违约。
2.此时,可以采用协商、调解或者仲裁、诉讼的方式去解决。可先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需要注意的是,目前一般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一定要在诉讼时效内起诉,超出诉讼时效,可能会失去胜诉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拓展延伸
应对甲方不按合同付工程款的应急措施
应对甲方不按合同付工程款的应急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与甲方进行积极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尽量达成和解协议。其次,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方履行合同义务并支付工程款。同时,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举报甲方的违约行为,寻求相关部门的协助和调解。此外,可以考虑通过媒体曝光甲方的不诚信行为,增加舆论压力,促使其履行合同。最后,如果以上手段无效,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程序追讨工程款。在应对甲方不按合同付工程款的过程中,需要保留相关证据,确保自身权益得到维护。
结语
在实践中,发包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时有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如果双方已经详细约定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发包方应支付相应款项。如果不支付款项是由于发包方自身原因,那么构成违约。解决此问题可采用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务必在时效内提起诉讼,否则可能失去胜诉权。应急措施包括积极沟通、寻求法律援助、举报违约行为、曝光不诚信行为,并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在此过程中,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六十五条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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