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0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对国Ⅲ及以下柴油车提前淘汰实施补助的通告,决定对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淘汰苏州市注册登记的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Ⅲ)及以下的柴油车实施补助。根据淘汰车辆车型、使用年限,分时段实施差别化补助标准,补助金额4000元-33000万元不等。
报废车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9、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
10、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
11、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办理条件
1、达到机动车规定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法律依据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为: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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