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学校拦截学生的行为违法吗

2020-03-29 来源:意榕旅游网

处理校闹行为的方式为: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需要提供当事方人数、具体行为、有无人员受伤等现场情况,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学校保卫部门在公安机关到达前,可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阻止相关人员进入教育教学区域,防止其干扰教育教学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学校查学生宿舍和搜身算违法吗?

如果符合下列要件的,可判断构成非法搜查罪,即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和住宅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学校没收了学生手机再以300块一个的价格贩卖给被没收手机的学生这种事情违法吗事情违法吗?

学校没收手机是违法的。法律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所以手机作为学生的私人动产,其财产权利不得被随意破坏,即使是学校也不能破坏学生的财产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二百六十六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第二百六十七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学校门口每天学生去学校的时间段商贩摆摊导致学生通行受阻怎么办?

法律分析:乱摆摊位可以向本地的城管局进行举报,通常情况下由当地的城管部门会责令商贩改正相关的违法行为,甚至没收违法物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等方面。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第十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学校老师强制性让学生交班费,罚钱等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学校对学生罚钱是一种违法行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的义务。学生的合法权益包括学生的财产权。学校、教师损坏学生财物、没收学生财物、乱罚款、乱收费等都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依据:《教育法》第四十三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老师扣押学生身份证违法吗?

老师扣押学生身份证违反法律规定。居民身份证法十四条规定了出示居民身份证的情形。十五条规定了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的情形,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