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一、公司恶意罚款怎么处理
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存在用人单位恶意罚款或克扣员工工资的行为,遇到这种情况员工该如何处理呢?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无权对职工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被废止后,企业行使处罚权的依据不复存在,如果企业仍将罚款作为对员工的惩处办法,可能面临相关条款被认定无效,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恶意罚款的行为,可以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或者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首先要收集公司恶意罚款的证据,证据充足的,你可以向公安机关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遇到上述情况时,劳动者首先要明白公司没有处罚权,其次,遭遇恶意罚款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权益。
二、公司罚款可以投诉吗
公司是无权这样做的,如果公司罚款不合理的话,是可以投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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