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专职的国家行政监督机构有监察系统(部、厅、局)、审计系统、检察机关(比如反贪局)、财政部,综合性的是各级人大和政协以及他们下设的各个专业委员会,还有就是各级政法委执行对党内各级机关和党员的监督、审查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