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只有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候生效。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且签字确认,只能在婚姻关系解除时生效,婚姻关系不解除的,协议不生效。离婚协议中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协议只能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生效。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中的协议是有条件的,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离婚的,协议内容有效;如果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功,协议当然不能生效。离婚协议是指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图,以及协商一致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的协议或意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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