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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税包含哪些税种

2022-05-09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主观:

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 1. 增值税 ; 2. 消费税 ; 3.燃油税; 4. 车辆购置 税; 5.出口产品退税; 6.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 7.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个人所得税 ; 8.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9.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10.中央税、共享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11.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先征收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 印花税 ); 12.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13.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14.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新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许可证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5.中央明确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其他有关税费。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法律客观: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三)提供劳务的场所; (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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