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意思表示发生在履行期届满之前;
(2)不履行合同的意思表示是自愿作出的,不附任何条件;
(3)预期违约必须构成根本违约,是重大的不履行行为;
(4)当事人预期拒绝履行无合法理由,不存在免责事由和合法的抗辩事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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