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大病医保的办理流程:
1、申报和登记。投保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保险公司营业大厅,选择适合自己的大病医疗保险产品,然后填写保险申购单;
2、选择缴纳方式。可以选择的缴纳方式有一次性缴清、按年缴纳和按月缴纳等;
3、办理或提交一张活期银行卡,用于以后缴纳保费或领取保险金;
4、阅读并签订投保合同。投保人详细阅读大病医疗保险合同书的各个条款,确认无异议后签字;
5、缴纳保费。签订保险合同后,参保人需先缴纳第一次保险费用,若是按年缴纳,则以后每年都需缴纳相应的保费。
上海市大病医保的办理资料:
1、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社会保障卡》;
2、符合本市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收据或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结算单;
3、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等有关资料;
4、年度首次申请时需提供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家庭医生建立签约服务关系的协议书;
5、如果委托他人办理报销事宜,被委托人在提供上述资料的同时,还应当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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