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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可以补交一年的吗?

2020-03-17 来源:意榕旅游网

社保可以补交一年的吗?个人是不能补交社保的,只有满足下列条件,社保可以由单位进行补缴:1、新建企业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领取社保登记证,导致未及时缴纳社保费用。2、已参保企业因办理社保分户/并户、职工社保关系转移、签订劳动合同滞后等原因未及时缴纳社保费【社保补缴资料】1、《从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申请表》;2、招用工手续、补缴期间开头和结尾月份的原始工资凭证(从业人员补缴);3、提供每一年两个月的原始工资凭证(跨年度补缴);4、营业执照、身份证(企业法人补缴);5、人民法院判决、劳动仲裁部门裁定以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决定等法律文书。【社保补缴流程】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青岛社保机构办理补缴手续即可。但须注意一点就是补缴不满一年的,在区保险办审核后办理补缴,补缴超过一年的,需经市保险办基金统筹处审核后,到区保险办办理补缴。拓展资料: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职工认为用人单位有未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行为的,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在处理过程中,用人单位对双方的劳动关系提出异议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查明相关事实后继续处理。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五条 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代职工申报的事项包括:职工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用工类型、联系地址、代扣代缴明细等。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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