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劳务协议书是劳务合同吗
劳务协议不是劳动合同。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隶属关系;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3、报酬的性质不同。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4、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典、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5、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劳动仲裁前置,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则可向法院诉讼解决。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8、其他。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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