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社保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辞职后找到新的单位工作,可以办理转移手续,由新单位续保;
2、如果辞职后没有找到新的单位,可以从单位的账户转移到个人的账户,以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辞职后的社保办理流程一般如下:
1、了解社保政策:辞职后,应首先了解社保政策和规定,包括社保缴费基数、缴费期限、社保待遇等,以便了解自己的社保权益和义务;
2、申请社保停缴:辞职后,应向原单位办理社保停缴手续,一般需要填写社保停缴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如离职证明、身份证明、社保卡等;
3、社保费用结算:当已缴纳的社保费用超过应缴纳的费用时,应向原单位申请社保费用结算,一般需要提供离职证明和社保卡等相关材料,按照相关规定领取社保费用结算款项;
4、社保转移:如果您打算转换工作单位,可以申请社保转移,将已缴纳的社保年限和金额转移到新单位的社保账户上,以保障社保权益和连续缴费记录。
综上所述,具体的社保办理流程可能因不同地区和社保政策而有所不同,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在辞职前,建议您向社保机构或相关部门咨询,了解社保政策和办理流程,确保您的社保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