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公务员,还是一般的公民,在被判刑期间(服刑期间)社保处理时封存,出狱后进入在职期间又可以缴纳社会保险的,原有的社保完全可以接续下去的。道理很简单的:社保费的缴纳,是由在职职工在职期间,由单位与职工本人共同按比例缴纳的,被判刑后的服刑人员,是没有任何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养老金的。
如果判的是实刑,单位将解除关系,也就是不再有公职,因此医疗保险随之中断。但是,家庭可以为他全额投保,等出狱后再找工作续保,就连续了。不过不再享受公务员特殊医保待遇了。
根据监察部《关于对犯错误的已退休国家公务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退休的国家公务员在任职期间或者退休后触犯刑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自判决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我国刑罚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按照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相关规定,国家公务员如果因为犯罪而被羁押(如最终被证明无罪,可事后补发所停发退休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停发基本退休金,但是应发放生活费。这就是说,如果退休的国家公务员因为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应发放生活费,而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自判决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就取消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了。
职工被判刑后,一般都会被开除(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都会停止。此外,按照现行的医保政策,被判刑正在服刑的人员,是不能参加社保的。所以,在服刑期间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都会停止缴费,也就不能享受到相应的待遇。具体的讲,服刑期间和中断缴费期间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然而,在被判刑之前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依然有效。服刑人员出狱后,可以继续参加社会保险,由工作单位或者本人自己缴纳社保各种费用,其待遇会恢复,符合退休条件的,(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15年以上)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领取退休金。如果缴费人参加医疗保险累计缴费达到25-30年,也可以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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