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年龄延迟方案目前尚在制定中。2015年3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表示,备受关注的延迟退休政策,争取今年完成方案制订,明年报经同意后征求社会意见,后年正式推出。方案推出至少五年后,再渐进式实施。所以目前还未实施相关政策。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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