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未评级也可获赔。未评级时,可获医疗、护理费用赔偿,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评残后,可获生活护理费。其他赔偿项目包括工伤康复费、辅助器具费和工伤复发待遇。工伤认定后,即使未评残等级,仍可获得相应赔偿,如医疗和护理费用。
法律分析
一、工伤没有评上等级怎样赔偿?
工伤没有评上等级需要对于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交通费用食宿费用和护理费用来进行赔偿。
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注:实践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停工留薪期护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
评残后的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资乘以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乘以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乘以30%。
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该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二、工伤其他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复发待遇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当代的社会,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工作的场所,因为工作原因所发生的一些人身方面的伤害完全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在工伤认定完毕之后申请工伤劳动能力的鉴定,虽然说没有评上伤残等级的,还仍然是可以获得一些赔偿的,比如说医疗费用,护理费用。
结语
工伤未评定等级时,仍可享受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的赔偿。此外,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将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单位需提供护理或支付护理费。评残后,根据伤残等级确定护理费的支付标准。另外,工伤职工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和食宿费用,以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也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其他的赔偿项目包括工伤康复费、辅助器具费和工伤复发待遇。在工伤认定完成后,即使未评定伤残等级,仍可获得一定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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