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彩礼视为是对女方的赠与,一般是不需要返还的,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女方办完婚礼后不愿与男方生活,女方想解除这种关系可以要回彩礼吗
1、以下几种情况男方可以要回彩礼
(1)如果没有结婚登记,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2)离婚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离婚后,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离婚之后彩礼返三成是可以的吗
彩礼要回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没有办理结婚证;
2、虽然有结婚证,但是并未一起生活。
3、由于给付彩礼导致男方家生活困难,则应该退还彩礼,但是必须离婚。
彩礼的本质是一种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行为,彩礼能否追回,要看是否有以下三种情形: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例如,农村有很多家庭,为了给儿子找媳妇,“砸锅卖铁”凑足巨额彩礼,促成这桩婚姻。刚结婚俩月,新娘就以性格不合为由,要求离婚。像这种情况,就可认为女方借婚姻之名,强行敛财。
只要符合上述三种情形中的任意一种,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回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结婚关系,不得已而给付的,其具有明显的习俗性。
三、没有领结婚证,分开时彩礼要不要退还
在没有登记结婚的情况下一般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彩礼一般都是婚前支付的,是属于女方或者女方父母的财产跟男方无关,只有在以下情形下才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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