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考试过期了的处理方法如下:
1、若学员报名后未参加考试,或科一考试未通过,则不计算有效期,即使过了三年,依然可以去驾校学习、考试,不算过期;
2、若通过了科目一考试,确定在三年内无法学完,可以在过期之前办理退学;
3、三年期限已经过期,一般驾校都可以以优惠价格再次报名;
4、若对原驾校不满意,也可以到其他驾校进行报名,只是不能享受价格优惠;
5、过期后再报名无需注销档案,在有效期内再次报名或换驾校报名,需要到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后才能再次进行考试。
驾照考试年龄条件是什么
1、 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专用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4、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5、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19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综上所述,注意驾驶证考试的时候并不是从交学费开始,也不是科目一预约考试时计算,而是通过科目一的考试后,开始计算三年有效期,也就是说通过科目一的考试后就要开始规划自己如何把后面的科目考完。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学习驾驶证明。属于第三十条第二款至第四款规定申请增加准驾车型以及第五款规定申请变更准驾车型的,受理后直接核发学习驾驶证明。属于自学直考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按规定发放学车专用标识。
第四十一条
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但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申请年龄条件上限。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学习驾驶证明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形式,纸质学习驾驶证明和电子学习驾驶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印或者下载学习驾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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