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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由一方夫妻独自承担离婚时欠银行的贷款?

2023-03-31 来源:意榕旅游网

夫妻离婚时,共同贷款需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协商一致可由一方承担。然而,对于债权人而言,夫妻间的约定无效,若约定由一方偿还但未履行,债权人仍可要求双方归还。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欠银行贷款可以一方承担。如果在离婚前是夫妻共同贷款,那即便夫妻离婚了,这贷款未还清的部分一般也仍然属于夫妻二人共同的债务,所以通常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只是夫妻双方若进行协商、达成一致,也可以只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

但因为银行和贷款机构都是独立的债权人,所以夫妻双方之间的约定对于银行和贷款机构一般是无效的。如果夫妻离婚时规定贷款由一方偿还,但该方之后没有按约定偿还的话,那债权人仍然有权利要求夫妻双方归还。

拓展延伸

离婚时夫妻贷款责任如何分担?

在离婚时,夫妻的贷款责任分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如果贷款是夫妻共同申请的,那么离婚后双方应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果贷款是由一方单独申请的,另一方没有签字或担保责任,那么离婚后贷款责任通常由申请人独自承担。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财产分配等因素,作出调整。因此,在离婚前,夫妻双方应尽量协商一致,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贷款责任的分担方式,以避免后续纠纷和法律风险。在任何情况下,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贷款的还款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一般来说,如果贷款是夫妻共同申请的,离婚后双方应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果贷款是由一方单独申请的,另一方没有签字或担保责任,那么离婚后贷款责任通常由申请人独自承担。然而,法院可能会根据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和财产分配等因素进行调整。因此,在离婚前,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贷款责任的分担方式,以避免后续纠纷和法律风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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