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可以要求不履行抚养义务的一方支付对孩子的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抚养费是指当有抚养义务的人不能完全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向未成年人支付的费用。抚养子女是父母双方的法定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父母一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对方要求支付子女抚养费,或者以子女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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