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低保以家庭为单位,一般情况下,一个家庭可申请一个低保,但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低保需要满足以下的三个条件,具体如下: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在领取失业救济期满后仍没开始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标准;3、在职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和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符合享受特殊优待的居民,那么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低保指的是由于家庭的成员患有重度性的残疾或者是疾病所失劳动力,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贴的家庭。对于家庭人均收入少于当地最低标准的城市居民,都被归入生活保障的范畴,需求资金主要由地方政府纳入财政预算。低保政策有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作为可续发展关的重要方式。
法律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 第四条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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