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如何处罚的法律问题,
一、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如何处罚
抢劫罪的加重处罚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是什么
(1)应以行为人的抢劫是否非法占有了公私财物为标准,已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为既遂,尚未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是未遂。
(2)认为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为特征的侵犯财产权利,同时也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因此,无论抢到财物与否,只要在抢劫中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就是既遂。
(3)认为本条对抢劫罪分两款作了规定,实际上是两个犯罪构成,因此,应当按照两种情况,分别确定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即第一款是一般抢劫罪,就应以抢到财物与否为既遂与未遂的标准;第二款是结果加重犯,不存在未遂的问题。
区分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应当以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否具备,即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已经造成为标准。依照本条的规定,抢劫罪的犯罪构成有基本的和加重的两种形态。
因而,其既遂未遂标准应分别考察,当犯罪事实属于基本的犯罪构成时。以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取得财物为准;当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本条所定加重情节之一时,已具备加重形态的全部要件,无论行为人是否抢到财物,应是犯罪既遂。
犯罪嫌疑人抢劫的数额达到了500元以上就可以立案,根据抢劫的数额和犯罪情节严重的程度,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应的刑事处罚,一般构成抢劫罪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严重的数额特别巨大的会从重处罚,最高会判处死刑。
相关内容: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区别
抢夺罪与抢劫罪看似只有一字之差,但这二罪在主观方面、犯罪构成等等方面却有不同,那么在实践中我们怎么区分抢夺罪与抢劫罪呢?现在优律师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区分抢夺罪与抢劫罪。
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区分问题: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二者的区别主要是:
1、客观行为不相同。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2、客体不完全相同。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则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4、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抢劫罪是希望或准备以武力或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通过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
以上就是我们在实践中的区分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几点区别,但依然还是有很多人不能正确区分,特别是当遇到公开盗窃与抢劫的时候,这个问题又该怎么认定呢?实践中更是难以区分,但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优律师总结了一套独特的区分方法,帮助您更快更准的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问题,请联系我们优律师.
抢劫罪有结果加重犯吗
抢劫罪有加重处罚的,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我国《刑法》第263条所规定的八种情形加重处罚的就属于结果加重犯或情节加重犯。这八种加重法定刑的情节分别是(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罪是结果加重犯吗
构成抢劫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结果加重犯怎么处罚
依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属于结果加重犯的,应该依据犯罪的情节对犯罪嫌疑人加重、从重处罚。《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结果加重犯如何处理
1、结果加重犯会加重处罚。比如破坏交通设施罪就是结果加重犯,造成严重后果的,会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结果加重犯的分类
结果加重犯的罪名与基本犯罪的罪名是一致的,即结果加重犯不成立独立的罪名,具体包含如下情况:
1.劫持航空器(故意或者过失)致人重伤、死亡;
2.故意伤害(故意或者过失)致人重伤或者(过失)致人死亡;
3.强奸(故意或者过失)致使被害妇女重伤或者(过失)致使被害人死亡;
4.非法拘禁(过失)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
5.拐卖妇女、儿童(故意或者过失)致使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重伤或者(过失)致使其死亡;
6.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过失)致人死亡,虐待(过失)致人重伤、死亡,包括引起被害人自杀的;
7.抢劫(故意或者过失)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8.非法行医(过失)致使就诊人死亡;
9.抢夺(过失)致使被害人重伤或者致使被害人自杀的,成立抢夺罪,属于“情节严重”;抢夺(过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成立抢夺罪,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该内容由 舒春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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