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聊天记录可作法律证据。电子数据可正式作为证据,这些电子证据包括了微博、微信等,并且还细化并扩大了一些电子数据的范围,其中就包括手机微信聊天记录。是一种电子证据。
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打电话录音证据若符合法定相关条件,是可以作为证据的。法定条件如下:
1、录音取得方式应当是合法。录音取得过程中是在合理的场所进行,不能采用窃听,偷听他人隐私,侵犯他人隐私权。比如不能在他人房子私自窃听设备,用来窃听录音的;
2、录音的内容要真实、完全连贯的,任何人不得进行剪辑;
3、录音时对方的言论是真实意思表达,完全没有受其他人的胁迫和威胁;
4、录音音质需要清晰,录音内容要完整讲述案件要证明的事实;
5、录音资料不要删除,保留原始录音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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