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订婚,并同居半年,若双方不再结婚,建议不要全部退还彩礼。虽然婚姻法司法解释对未办理结婚登记情况,可以退还彩礼,但是双方确实同居,在司法实践中可以根据实际生活情况不全部退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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