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酒驾保险公司不会赔偿。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醉酒驾驶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
酒后驾车属于保险条款中列明在责任免除范围内,当事人不可以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所以当肇事司机醉酒驾驶机动车时,保险公司只是在医疗费限额内承担垫付责任,并有权向肇事者追偿,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垫付和赔偿。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仅对受害人的有形财产损失免责,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仍应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付,但有权向肇事者追偿。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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