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房想卖掉原房主不配合签字怎么办
如果房子过户了,应该不影响你落户。
如果房子还没过户,那就麻烦了,因为法律上房子还是原房东的,你只能找中介或者原房东协商。
如果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以后卖方不将户口迁出,可以持产权证和买卖协议到派出所将他户口冻结。他的户口将无法再迁移,如果他需要办理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丢失,需重新办理等等一切涉及户口的事宜,那么他都无法再办理。这时他就会主动找上门的。当然,这对买方造成的损失也不可估量。只能说这是一种两败俱伤的一种解决办法。
也有人通过以下方法将户口迁移至所购买的房产:
1、拿产权证至房产所在居委会开具《常住人口证明》;
2、拿户口页、产权证、居委会常住人口证明、身份证原件到房子辖区的派出所找户籍警办理户口迁移;
3、由于房产仍挂着原房东的户口,户籍警问,你就说,无法联系到原房东,就可以了。
这种方法,不能将原房东的户口迁移走,只是将自己的户口迁入房产。
二、拆迁纠纷一方不去签字怎么办?
拆迁纠纷一方不去签字可以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是提出行政复议。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家人遇拆迁纠纷不签字可以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房屋拆迁协议上需要户主签字,户主过世了,那么需要产权继承人去做个公证,让其中的一个人签定这个协议。房屋拆迁协议首先是协议的一种,协议也就是合同,合同必须有当事人,当事人一般最少有两个当事人。户主就是当事人之一,户主不签字该协议是无效的。
三、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需要什么材料
(1)征收决定及公告;
(2)被征收房屋的权属调查资料,涉及产权不明确的可提供查证和公告资料;
(3)选择评估机构、被征收房屋的评估报告和影像资料;
(4)不少于3次与行政相对人的协商(谈话)记录或产权不明相关调查和证据材料;
(5)根据征收补偿方案对行政相对人书面征求补偿方式的选择意见,并附拟定的补偿、安置方案结算告知书及送达回执;
(6)安置用房的权属证明和评估报告或者结算价格;
(7)产权调换安置房为期房的,应提供临时过渡用房证明,明确临时过渡用房的地点、层次和面积;
(8)依法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需要的其他材料。
在发生这些纠纷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或者是提出行政复议,当然了,拆迁方面的问题是比较复杂的,但是一定要注意通过合理的方式解决,千万不能够通过暴力的方式解决。而对于拆迁部门来说,也是需要按照法定的流程来完成拆迁补偿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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