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第三款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综上,征收补偿方案属于征收决定的内容,对征收补偿方案不服不能单独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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