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每年1月1日―4月30日。上市公司中年报披露时间:每年7月1日―8月30日。上市公司季报披露时间:
1季报:每年4月1日―4月30日。
2季报(中报):每年7月1日―8月30日。
3季报:每年10月1日―10月31日。
4季报(年报):每年1月1日―4月30日。
按规定半年报业绩预约披露最晚是8月底必须全部出完;并且规定如果是8月出半年报的公司,必须在7月底前出预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对公司承担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