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包括两大部分:
1、对宅基地的补偿:标准一般会参照耕地补偿标准计算,也有的地方按政府公布的区域基准地价为标准。
问题:由于我国对集体土地禁止市场交易,导致其补偿价格与国有土地相比低太多,这也是导致征地拆迁矛盾的制度性原因。
2、对房屋的补偿:标准一般是房屋重置价,扣去折旧,重置价由于不包括土地市场价值,仅仅是材料费和建筑人工成本,因此每平米也就几百元,超过一千元的算多的。
问题:另外对房屋补偿还有关于合法面积的问题,由于农村房屋没有房产证的很多,对合法面积认定大多会考虑人口因素,总面积减认定的合法面积后其余多出的面积补偿价格会更低。如此一来,农村房屋的补偿相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补偿就很低了。往往会导致拆迁后的居住条件还不如拆迁之前的。
当然也有的地方政府将列入城市规划区的农村房屋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但可惜为数不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