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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是否涉及劳动争议?

2020-05-02 来源:意榕旅游网

本文讲述了当事人之间因提供劳务发生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的是劳动关系,争议焦点在于劳动权利和义务方面,因此属于劳动争议。而双方之间则是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争议。针对这种情况,适用的是《民法典》而非《劳动法》等劳动方面的法律。发生劳动争议时,直接与用人单位发生冲突的救济途径是不可取的选择。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选择与公司协商和解,和解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分析

当事人之间因提供劳务发生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的是劳动关系,争议焦点在于劳动权利和义务方面,因此属于劳动争议。而双方之间则是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争议。针对这种情况,适用的是《民法典》而非《劳动法》等劳动方面的法律。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签订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一、发生劳动争议时哪一种救济途径是不可取

发生劳动争议时,直接与用人单位发生冲突的救济途径是不可取的选择。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选择与公司协商和解,和解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途径解决。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二、岗位协调是干嘛的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关系的认定其实是一个大课题,不仅涉及到如何根据构成要件对当事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还涉及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等其他用工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的比较和区分。

拓展延伸

空挂资质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最高院民一庭意见: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不能仅以存在劳动合同就认定双方当事人存在劳动关系。

认定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不仅应审查主体是否适格、是否有书面劳动合同,还应审查当事人之间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实质要件。

是否发生实际用工、劳动者是否提供有偿劳动并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等。

空挂资质的个人与单位之间不存在实际用工关系,由此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应按民事纠纷案件处理。

结语

当事人之间因提供劳务发生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的是劳动关系,争议焦点在于劳动权利和义务方面,因此属于劳动争议。而双方之间则是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争议。针对这种情况,适用的是《民法典》而非《劳动法》等劳动方面的法律。

发生劳动争议时,直接与用人单位发生冲突的救济途径是不可取的选择。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选择与公司协商和解,和解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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