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六级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16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等。
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上述全部待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主要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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