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需要补税的原因有多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纳税人在上一年度中有的税没有交清,需要在年终进行个人年度汇算清缴时补缴;
2、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了工作单位或有工资以外的收入,导致综合所得税税率变高,需要补缴税款;
3、计算失误、工作疏忽造成少缴或未缴税款,也需要补缴税款。
个人所得税纳税范围:
1、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综上所述,如果出现需要补缴个税的情况要及时处理,否则个人的征信系数也受连带影响,跟信用有关业务会有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三条
【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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