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经租赁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权属无争议、合法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均可以进行买卖交易,不受房屋是否出租的限制。但是要特别注意两点:
1.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出租人没有依法履行该义务,承租人可以主张该房屋买卖无效或赔偿损失。
2.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在租赁期间,出租人不能以卖房为由要求承租人搬走,承租人仍可在租房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正常使用该房屋。当然如果之前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否则出租人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买卖不破租赁要满足什么条件
“买卖不破租赁”应当满足以下4个条件:
1、租赁物所有权转让时,已经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即合法承租在先,所有权变更在后。
2、租赁物已经交付给承租人使用。
3、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
4、租赁物所有权的变动发生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
但是也有例外:
1、租赁物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2、租赁物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把房子卖了,原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租赁合同中有一个法律制度叫“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当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他人时,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人有效,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可以对抗第三人,即使是该租赁物所有权人或享有其他物权的人也不例外。
在实务中,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一般有四个:1、租赁合同已成立并生效;2、租赁物已交付承租人;3、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即出租人在租赁期间;4、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让与了第三人。
具备这四个条件的,即使买受人不知道该租赁合同存在,租赁关系仍然能够对抗该买受人。这里所说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是指,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后,其设定在该租赁物上的租赁合同仍然存在,在承租人与受让人之间无须另行订立租赁合同,受让人在受让该租赁物的所有权时就与承租人产生了租赁合同关系,成为一个新的出租人,继承原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受让人要受该租赁合同的约束。如果出租人没有将所有权变动的事项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向原出租人支付的租金效力及于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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