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孩子一周岁判给女方直接抚养,如果孩子的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等子女确无法随女方生活等不适宜抚养的情况的,可以判给父方抚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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