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与户口迁移问题没有必然联系。户口属于派出所管辖的行政事务,不属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中需要处理的事宜。实践中如何处理,建议以便利为宜。所以,离了婚户口也可以不迁离,有的地方户籍管理部门会把户口挂在相应的街道或社区,但不能强制迁出。
二、离婚户口迁出需要的流程:
1、是办理一站式市区户口迁移的条件:除集体户口工作人员、福利院收养的儿童、监外执行人员以及学生集体户口人员办理市内迁移仍需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直接在户口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一次性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第
一、是因结婚需将户口迁到配偶户口所在地的。第
二、因住房调整,其中包括合法购买、馈赠、自建房屋及单位分房的,需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的。
第三、因投靠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等需要将户口迁入亲属所在地的,包括农迁农。
第四、因离婚、本市房屋变卖、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需将户口迁入亲戚朋友家中的。但户口登记主要项目有差错及公民身份号号码重号的,必须先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核实更正后,方可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一站式户口迁移手续。
2、办理一站式市区户口迁移所需证明材料:凡符合条件需办理一站式市区户口迁移的,除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投靠人口户口簿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
一、属婚迁的需提供《结婚证》。第
二、属住房调整的需提供房产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第三、属投靠直系亲属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第四、属离婚、房屋变卖或被屋主合法收回的,需分别提供离婚证,变卖房屋、被屋主收回的相关手续证明,以及户主同意迁入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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