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只要不出现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解除的情形,这种劳动合同一般不能终止。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是终身合同,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时,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一、第三次签合同是不是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第三次签合同不一定签无固定期限合同。需要看第三次签合同是不是签劳动合同,不是的话第三次签合同不是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是那只能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之后,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然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需书面告知单位就可以了。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
协商解除
补偿标准: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补偿标准: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不管是无固定劳动合同还是有期限劳动合同,只要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的,都是需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的,如果是劳动者自愿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金,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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