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实际到账的贷款金额与借贷合同约定的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到账的金额为贷款本金,而不能以借贷合同约定的金额。贷款合同中借贷双方虽然达成了借贷的合意,但是借款没有实际交付的,双方之间签订的贷款合同没有生效。
一、民间借贷贷款利息是怎样规定的
民间借贷贷款利息规定如下:
1、民间借贷利息支付的前提是双方是否事先就是否有息贷款达成书面或口头一致。如果没有,一致视为无息贷款;
2、法律允许民间借贷利率适当高于同期银行借贷利率。地方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约定适当的民间借贷利率范围,但明确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这个限度的,超出的利息不受相关法律保护;
3、贷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的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钱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只有借条是否能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仅凭借条确定贷款关系的建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自然人之间贷款合同的有效要求:
(1)以现金支付的,借款人收到贷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网上贷款平台支付的,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
(4)贷款人授权借款人具体资金账户支配权的,借款人取得对账户的实际支配权;
(5)贷款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贷款并实际履行时。
三、什么样的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不受法律保护的借贷行为:
1、借钱进行非法活动。个人贷款用于赌博、贩毒等非法活动,并向他人借款,其贷款合同不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应被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包括: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变相吸收公共存款;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非法集资、非法发放贷款,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贷款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非金融企业以贷款名义非法向职工集资;非金融企业以贷款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非金融企业以贷款名义向公众发放贷款;
4、名为合资实际借贷合同;
5、违背真实意图的贷款关系。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利用别人使对方违反真实意图形成的贷款关系无效;
6、高利贷利息。借款人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额利息协议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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