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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承担评残费用?

2023-10-14 来源:意榕旅游网

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分为工伤和非工伤,由不同主体承担。工伤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非工伤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或个人负担。重新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若与原鉴定结论相符,由申请方负担;若不相符,由原鉴定机构负担。变化申请鉴定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法律分析

1、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3、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

4、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拓展延伸

评残费用的责任归属如何确定?

评残费用的责任归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通常需要考虑多个因素。根据法律规定,评残费用的责任归属可能取决于事故责任、保险责任或雇主责任等。首先,如果评残费用是由某个事故造成的,责任可能由事故的责任方承担。其次,如果存在相关的保险政策,保险公司可能负责支付评残费用。最后,如果评残费用与雇佣关系有关,雇主可能有责任承担一定的费用。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规定、事实证据和相关合同来确定。因此,评残费用的责任归属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判断和决定。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评残费用的责任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是因工负伤或患病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应支付鉴定费用。如果是非因工负伤或病情变化导致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或个人承担,或者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的费用由申请方预付,如果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否则由原鉴定机构负担。评残费用的责任归属涉及多个因素,需要综合考虑并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判断和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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