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章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橘嫌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乱派四)项、第(五)项规章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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