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包括改变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处分财产、提供担保等。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出质、转让、转变为有限合伙人也需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不得与企业进行交易。
法律分析
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有共同执行和委托执行两种形式。即: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也可以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食合伙企业。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所有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决权都可以被授予个别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肉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其他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项还包括:
(l)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伏企业中的全部或是部分财产份额;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4)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拓展延伸
合伙企业决策权: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的重大事项管理
合伙企业决策权的管理是确保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关键。在合伙企业中,重大事项包括合同签订、资产处置、财务决策等,这些决策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和利益分配。为了保障合伙人的权益,合伙企业需要建立明确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确保每个合伙人都有平等的发言权和投票权。此外,还需明确决策的条件和程序,例如是否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或者采取多数决策原则。通过有效的决策权管理,合伙企业能够更好地实现合伙人的利益最大化,并确保企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结语
合伙企业的决策权管理是确保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关键。建立明确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保障合伙人的平等发言权和投票权,是确保合伙企业发展和利益分配的重要保障。同时,明确决策的条件和程序,如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或多数决策原则,能够更好地实现合伙人的利益最大化,确保企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
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条 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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