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姐弟是不允许结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允许结婚。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这是一种乱伦的行为,是一种不齿的行为,我国三代之内近亲是不能通婚的,如果通婚最直接的后果就是生下的孩子成为正常人的可能性非常小。近亲结婚易将双方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疾病或缺陷遗传给后代,不利于民族的健康和人类的发展。我们应避免近亲结婚,有效地控制遗传性疾病的发生率,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人口质量。
我们从遗传学来考虑这个问题,如果兄妹之间他们结婚了,想必是一定要生孩子的,这时候他们两个人就存在了很多共同的基因,对于遗传给后代来讲非常有不利于生存的影响。也就是他们即使结婚生了孩子,孩子产生畸形以及先天性致命疾病的概率是非常大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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