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内容是:一、新农合骗保的后果包括解除保险合同不退还保费和构成保险诈骗罪;二、骗保行为的专项打击时间为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并进行了自查工作回头看,进一步升级了打击欺诈骗保的行动。
法律分析
一、新农合骗保会怎么样
1、投保人骗保,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费
《保险法》规定,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2、投保人骗保,或构成保险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二、骗保的规定时间
2018年9月,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集中5个月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这是医保制度建立以来第一次专门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全国性专项行动。
2018年11月,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自查工作回头看的通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自查“回头看”工作,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再升级。
结语
新农合骗保行为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根据《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投保人骗保可能导致保险合同解除并不退还保费,甚至构成保险诈骗罪。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国家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已开展专项行动,将在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期间全面打击骗保行为。这一行动的实施表明国家对于保护医疗保障基金的决心,对于骗保行为将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确保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与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三条 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残疾人,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三章 教 育 第二十三条 残疾人教育应当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按照下列要求实施:
(一)在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的同时,加强身心补偿和职业教育;
(二)依据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者特殊教育方式;
(三)特殊教育的课程设置、教材、教学方法、入学和在校年龄,可以有适度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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