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内容:
(一) 生活饮用水管理制度建立及措施落实情况;
(二) 生活饮用水水质情况;
(三) 学校内供水设施卫生许可、管理情况;
(四) 供、管水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培训合 格证明”情况;
(五) 学校涉水产品有效卫生许可批件情况。
法律依据: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条 由卫生部审批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国产产品是:
(一)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涂料;
(二)水质处理器,包括个人、家庭、团体用的各类水质处理器;
(三)与饮用水接触的新材料和化学物质。
第四条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各类进口产品由卫生部审批。
第五条 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是:
(一)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
(二)水处理剂,包括混凝剂、助凝剂、软化剂、灭藻剂以及其它饮用水处理剂;
(三)除垢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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