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离婚开庭需要结婚证的吗

2021-01-22 来源:意榕旅游网

需要。离婚案件要想起诉,首先得证明双方存在夫妻关系,而结婚证就是证明夫妻双方关系的一种凭证。

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向结婚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夫妻关系存在的证明也可达到同样效果。

因此,离婚开庭需要结婚证原件,开庭时,法官会要求出示原件。若结婚证遗失的,可至婚姻登记所在地档案局开具婚姻登记证明。

一、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起诉离婚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它身份证明材料;(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结婚证补办资料要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簿。对于身份证号码错误的、一二代身份证号码不统一的,补领结婚证时,必须出示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2、结婚证丢失证明。(两人于何时何地在何处登记结婚,至今仍然是夫妻的关系。但因保管不善,不小心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3、查档证明。若是结婚证被撕毁,但是能够反映原貌的话,可以不出具查档证明;若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的证明。4、一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5、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三、结婚证丢失怎么申请补办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