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不算立案,只有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和证据资料,经法院审查,出具受理通知书后才算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适宜调解的民事纠纷可以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除外。法院应保障当事人的起诉权利,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在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原告对裁定不满可提起上诉。
法律分析
只有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和相关证据资料,法院立案庭收到这些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出具加盖法院公章的“受理(或立案)通知书”后案件才算立案了。所以诉前调解不算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先行调解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拓展延伸
诉前调解:解决纠纷的最佳选择还是需要立案吗?
诉前调解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有效方式,可以避免繁琐的诉讼程序,节省时间和金钱。通常情况下,诉前调解并不需要立案,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协商解决纠纷。调解员会以中立、公正的角色促进双方达成协议,并将其写入调解书。如果当事人无法在调解中达成一致,或者调解后的协议无法履行,双方仍可以选择将纠纷提交法院进行诉讼。因此,诉前调解是一种灵活的选择,但并非必须立案的前提条件。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解决方式。
结语
诉前调解是一种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能够避免繁琐的诉讼程序,节省时间和金钱。通常情况下,诉前调解并不需要立案,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协商解决纠纷。调解员以中立、公正的角色促进双方达成协议,并将其写入调解书。若调解无果或协议无法履行,当事人仍可选择将纠纷提交法院诉讼。因此,诉前调解是一种灵活的选择,不必立即立案,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章 调解协议 第三十三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章 调解程序 第二十七条 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调解情况。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调解工作档案,将调解登记、调解工作记录、调解协议书等材料立卷归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章 调解程序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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