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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处置农村土地纠纷

2022-05-20 来源:意榕旅游网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保留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不变,改变土地经营权(使用权)。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流转方与承转方经常会有一些流转纠纷出现,其主要的纠纷有:

1、无书面土地流转合同的纠纷

2、土地流转未报备案的纠纷

3、土地互换期限约定不明的纠纷

4、因经济利益驱动而毁约的纠纷。在处理这些纠纷方面,主要方法有:

1,无书面土地流转合同的纠纷: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当初的口头约定不持异议,且转包、出租、互换或代耕事实已实际发生,则双方土地流转关系即告成立,只要土地流转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他人利益,其口头约定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

2、土地流转未报备案的纠:承包方或互换一方当事人仅以土地转包、出租、互换未报备案为由,请求判决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不予支持。

3、土地互换期限约定不明的纠纷:对于未约定流转期限的土地互换,当事人一方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内主张解除互换合同的,应不予支持。

4、因经济利益驱动而毁约的纠纷:让争议各方充分了解土地承包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村民自觉守法。也要从合同签订的时间、背景和土地经营现状等不同情况全面把握土地流转关系,不能死板地硬扣合同条文,以灵活有效的措施解决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二条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优先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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